https://life.ipcn.org/2007/04/beijing_one_day_travel_contract.html
北京青年报
昨天,市工商局与市旅游局共同起草的《北京市“一日游”合同》开始征求意见。其中规定,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,不得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。
《北京市“一日游”合同》约定了旅游消费者和旅行社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,例如,旅行社不得在一日游中组织购物活动或安排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;除约定费用或为满足旅游者特殊需要外,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;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,不得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。旅行社在行程中单方解除合同的,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滞留期间食宿费、返回出发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,并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 100%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。
今天起至4月15日在“首都之窗网”、“北京工商网”、“北京旅游信息网”和“千龙网”网站,向社会征集意见。您可以通过网站留言板或者发送邮件到sxgs@beijing.gov.cn的方式留下意见。市工商局和市旅游局将根据市民意见对合同文本进行完善,正式合同将于今年五一前正式发布执行。